中国乐理

更新时间:2023-12-07 13:00

《中国乐理》是2007年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杜亚雄、秦德祥。讲述的是笔者探索建立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

内容简介

较之国内外出版的同类著作,该书打破了欧洲乐理的惯常体例,不从音的性质、音高、节奏等音乐技术细节处入手,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由与音乐艺术相关的哲学与美学等宏观处着手,按民族音乐学的基本原则,以大文化为视角进行探讨,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中国传统文化特点论述中国音乐理论。

如此全面和系统地讨论中国乐理的学术专著,在国内外尚属首创,可供音乐学及艺术家、哲学和美学工作者阅读和参考。

编辑推荐

第一章包括音乐在我国传统文化整体中的位置、音乐与其他传统文化门类的亲缘关系、哲学基础、美学特征和操作系统特点。第二章论述音乐的基本材料——声音的四个物理特征和中国音乐在这四方面的特点。第三章涉及十二律吕、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纯律和多种律制并用等方面的问题。第四章讨论宫调体系,包括五声音阶、七声音阶、均宫调和旋宫犯调。第五章探讨曲调发展手法、曲式以及多声部等问题。第六章介绍包括琴谱、工尺谱在内的各种传统乐谱和唱名法。

作者简介

杜亚雄,男,河北人,哲学博士,1945年生。1965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学院音乐系,1981年在中国文学艺术研究院获文学硕士学位,2002年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布达佩斯李斯特音乐学院等高校任教。曾任中国世界音乐学会副会长、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副会长、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并有《中匈民歌之比较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中国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概述》、《中国民族基本乐理》、《丝绸之路的音乐文化》、《中国民族器乐概论》、《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概论》等十多本专著问世,并用中、英、匈文在国内外发表过200多篇论文。

目录

内容提要

前言

一、关于“中国音乐”

二、关于“乐理”

三、中国乐理的历史与传承

四、关于本书的编写

第一章 乐学体系

第一节 传统文化中的音乐

第二节 哲学基础

第三节 美学特征

第四节 操作系统特点

第二章 材料体系

第一节 音乐的基本材料——声音

第二节 音乐听觉

第三节 音高与中国音乐特点

第四节 音长与中国音乐特点

第五节 音量与中国音乐特点

第六节 音色与中国音乐特点

第三章 律学体系

第一节 律吕

第二节 律制

第四章 宫调体系

第一节 音阶

第二节 均、宫、高

第三节 律声系统宫调关系

第四节 旋宫犯调

第五节 旋宫犯调手法举隅

第五章 结构体系

第一节 曲调

第二节 曲调手展手法

第三节 曲牌

第四节 板式结构

第五节 曲体结构

第六节 锣鼓乐结构

第七节 多声部结构

第六章 符号体系

第一节 琴谱

第二节 燕乐半字谱

第三节 律吕字谱

第四节 曲线谱

第五节 锣鼓经

第六节 工尺谱

第七节 简谱

第八节 中国乐谱发展的“主轴”——文字谱

后记

主要参考书目

中文书目

外文书目

乐理简略

一.声 音 律 调 韵

声 音 律 调 韵是中国音乐基础理论的几个基本概念。

中国传统乐学中并无音阶这一专用词,但有明确的音阶概念。表达这一概念时常用声 音律 调等词。五声至七声音阶中常用五音 五声 六律 七声 七律等。讨论音阶的音级与阶名时常用 声 。为不同结构形式的音阶制订专名时又借用 “调” 字。这时这些词已不是它们原有的常用概念了:

声:意指音级,也引申为音响。音乐

音:乐音或音乐

律:音高标准

调:广义为宫调 调域 曲调 狭义为调式

中国传统乐理与西方乐理的差异,就是由上述基本概念的意义有所不同或殊异引起的。

(一) 声与音

§1声

1. 中国传统乐理中的声主要指单个的乐音,是音乐在音高方面的基本构成单位。也就是音乐实践中所使用一定音阶(音)的各个音级(声)。它与现代汉语中的声音或音乐的意思都有所不同。

2. 声:也引申泛指一切的声音。古代又称为天籁、地籁、人籁等。这超出了音乐的范畴。还包括各种噪声。

3. 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曲调的起音为 “开门” 曲调的落音为 “煞声 ”“杀声”或“结声” 这里的声都是单个乐音的意思。

§2 音

1. 音是中国传统乐理中的另一个基本表述。与现代的 “音阶” 或 “曲调”的概念比较接近。特指有秩序、有条理、有组织的声音。相当于由乐音缀合而成的音调、曲调、音响组合等。

2. 音字作音阶解释,在中国古代音乐文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传统文献中对音(音阶)所作定义性的论述可概括为以下三点:A 音阶由不同音高的音级构成。B 这些音级(声)产生于一定的生律法,相互之间有一定规律,这就成为音阶。C 音阶的首音即“主音”,阶名叫做“宫”。

§3 音阶的概念

中国传统音乐的音阶概念按声序分类则有下列数种。

1. 五音:指五声的音阶。

2. 六律:亦作六声或六声音阶解释,它的常规概念则仅指“律吕”中的六个阳律。

3. 七音:指七声音阶。七律是文献中最早的七声音阶概念用语。

4. 八音之乐:应指八声音阶。隋人以为源于汉代。多于七声以外的音级。即变化音级,不视为音阶常规音级。隋代的第八声位置有定古音阶宫、商二音级之间有专名“应声”,且承认以“应声”作调主音。可以建立“应调”。唐、宋两代的“角调”也在实践中使用这种八音之乐。乐律学的传统文献中没有记载少于五声的音阶结构。民族音乐中有时被称为省略形式,多于七声的音阶理论只有隋代著录的“八音之乐”。

§4 五声音阶

1. 五声音阶,即由五个音级构成的音阶,也叫做五声、五音。

2. 在古琴上用右手依次拨动第三、四、五、六、七弦便可听到五个不同音高的散音,就是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宫、商、角、徵、羽。

3. “宫、商、角、徵、羽”都是声,将“宫、商、角、徵、羽”五声组织起来就构成了“音”。如果是按照高低次序的规律排列就构成了“音阶”

4。在音阶中“宫、商、角、徵、羽”称为阶名,不同于律名、唱名。中国传统音乐使用的阶名还有清角(和)、变徵(中)、闰、变宫(变)。

5 五声的地位

1.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五声属于五行学说的范畴。

五声 宫 商 角 徵 羽

五行 土 金 木 火 水

五脏 胃 肺 肝 心 肾

五气 湿 燥 风 暑 寒

五味 甘 辛 酸 苦 咸

五色 黄 白 青 赤 黑

五时 季夏 秋 春 夏 冬

五方 中 西 东 南 北

2.五声音阶是传统音乐各种音阶的基础,古人把超五声的音阶中的五声称为“五正声”。

§6 五声调式

1. 由五声音阶构成的各调式统称为五声调式。根据“宫、商、角、徵、羽”的位置排列的不同便有了五声宫调式、五声宫调式、五声商调式、五声角调式、五声徵调式、五声羽调式。

2. 如果一个曲调完全使用了“五声”乐理上称其为“五声调式”,有时曲调之只有四声、三声或两声,仍称为“五声调式”。

§7 五正声与二变声

传统音乐的七声音阶中各个音级(声)各有音级名称。

1. 五正声是七音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五声,亦做五正,以外的二声称变声或偏音。古人将两变声成为二变。

2. 角与徵之间的“声”理论称作降低了的徵声作变徵属二变之一。角与徵之间除有比徵低一律的“声”变徵外,还有较角高的一律称“清角”,“清”在中国传统乐理中是“高”的意思。清角和宫构成协和的纯四度,故又被成为“和”,性质上也属二变之一。

3. 羽宫之间的声理论上视作降低了宫声作变宫。“变”在中国传统乐理中是“低”的意思,“变”可称为“闰”因此又称“闰宫”。

羽宫之间比羽高一律的声作闰性质属二变之一。

§ 8 七声音阶

由七个声构成的音阶,在五声基础上加入变声。中国传统音乐主要使用三种七声音阶。

1. 雅乐音阶(正声音阶)

宫 商 角 变徵 徵 羽 变宫 宫

2. 清乐音阶(下徵音阶)

宫 商 角 清角 徵 羽 变宫 宫

3.燕乐音阶(清商音阶)

宫 商 角 清角 徵 羽 闰 宫

(二)律与调

§1 律(基本概念)

1. 律是中国传统乐理中衡量乐音音高的标准。

2. 律位:将纯八度音程划分为若干有固定音高的音位即律位。

3. 律制:划分律位多少,规定各律位固定音高的制度。

4. 定律法(生律法):求取各律的固定音高位置的计算方法。

§2 十二律(十二律吕)

周代的宫廷乐师创造的十二律理论,自那以后,中国音乐的宫调理论始终是以十二律体系为基础的。

1. 十二律:从标准音黄钟律起,按照一定的方法(生律法)在一个八度内连续生出十一律,使相邻之间都成半音关系,称为“十二律”。由低到高依次为:

六 律

┌———┬———┬———┬———┬———┐

黄 大 太 夹 姑 仲 蕤 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蔟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 钟

└———┴———┴———┴———┴———┘

六 吕

2.十二律中处于奇数位置的各律称为律、六律或六阳律。

3. 十二律中处于偶数位置的各律称为吕、六吕、六同或六阴律。

4. 十二律和四季。十二月及十二时辰的联系

季节 孟 仲 季 孟 仲 季 孟 仲 季 孟 仲 季

冬 冬 冬 春 春 春 夏 夏 夏 秋 秋 秋

月份 十 冬 腊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律吕 黄  大  太  夹  姑  仲  蕤  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蔟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  钟

时辰 子 亥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末 申 酉 戊

5. 十二律代表的是绝对音高,在中国历史上律吕一直和历法、度量衡有紧密联系。各代的标准音高也常因度量衡的不同而不同,如西周黄种律高350HZ到370HZ,明代则为295HZ到299HZ

6. 由于生律方法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十二律,形成不同的律制。中国传统音乐使用五度相生律、纯律和新法密率(十二平均律)。

7. 十二律理论是中国律学的核心。中国律学史上产生过的一切律制从先秦钟律到朱载堉的新法密律按它们音律序列中所产生各律的数量,大体可归纳为两大类:

第一类:限用十二律的各种律制:三分损益律、何天承的新律、朱载堉的新法密率等。

第二类:用律数量超过十二的各种律制:先秦钟律、传统琴律、京房六十律、及与之同体系的荀勖笛律、蔡元定十八律等。

这两类律制同样具有中国律学史上的共同基本原则:

(1) 适应音乐史上各种宫调关系的需要,统一以十二律位为依据。

(2) 为圆满解决旋宫实践中的调域关系周而复始的统一性。

§3 律位

“律位”概念出于十二律体系,不同律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十二律,派生出的各律,称为变律。

凡变律与正律音高相近在乐学的应用中处理宫调关系时可以互相代替使用者称为同一“律位”。

律位的名称在传统乐学中存在两种规范:

(1) 沿用十二律名,即用律名表示律位。

(2) 采用音名,即以音名来表示律位。

§4 调

“调”在传统音乐的宫调理论中,是“宫”下面一层的概念一般用以表达“调式”的概念。调式是指以某声为主组织起来的一群音,每一调式为主的“声”,称为调主。

( 三 ) 韵

§1 韵的特殊性

“韵”是中国传统乐理的特殊概念。“韵”有音高的意义。韵受律一定的约束,以韵补声。

§2 摇声

1.摇声是中国传统乐理的特殊概念。也是中国传统音乐重要的形式特征之一。

2.摇声是指音高没有固定在某一点上的、有所晃动或摇摆的“声”,摇声的本质是“声”的应和与变化。

3.摇声反映的中国传统音乐“声可无定点”的观念,也正是中国传统乐理和欧洲乐理的一个根本区别之处。

4.摇声的表现方式:(1)音高方面的变化,是摇声的最主要的特点。(2)音色和强弱的变化。

5.中国的传统民族乐器上都可奏出“吟、猱、绰、注”之声,它们都具有没有固定在某一音位点上,音高有所晃动或摇摆的特性。

6.中国民族声乐唱法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摇声:汉族传统戏曲中的叠腔、蒙古族长调民歌的“喏古拉”、朝鲜族传统音乐中的“模多里尼”、土家族山歌中的句尾下滑歌腔等。

§3 摇声与语言声调

1. 语言声调包括语调与声调两类

2. 语调是指语言的句子或句子的片段在语言上的抑扬顿挫。语调的主干是句调。

3. 声调是指某些语言中每一音节具有的、区别意义的声音的高低和升降。在有声调的语言中常以“调值”来反映音节的相对高度和升降变化的实践情况。相对音高一般可分为五度,相对音高有升、降、平、直,曲折几种类型。如:妈(5 5)、麻(3 5)、马(2 1 4)骂(5 1),即阴平、阳平、上声、去声。与古琴的“摇声”比较:第一声“阴平”无调变化与“散音”一致;第二声“阳平”与“绰”一致;第三声“上声”与“猱”一致;第四声“去声”与“注”一致。汉藏语系诸民族的传统音乐中大量使用“摇声”是由这些语种丰富的语言声调绝对的。

§ 4 音腔

2. 音腔是指单个乐音(声)的进行过程中有意识运用的、与特殊的音乐表现意图相关联系的音成分(音高、音色、力度)的某种变化。

二 传统宫调的律学基础

§1 乐学与律学的关系

乐学主要是从音乐艺术实践中所运用音乐的有关组合形式或技术规律出发,取形态学的角度,运用逻辑方法来研究乐音之间的关系。

律学主要是从自成乐学体系的成组为对象,从发音的振动体的自然规律出发。取音响学的角度,运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乐音之间相互关系。

二者的理论互为条件,二者的发展亦是相辅相成的,如把传统乐学理论看作是中国式的“音乐基本理论”,那么律学则是这种基本理论的理论基础。

§2 先秦有关声学的基本概念

“大”表述低音

“细”表述高音

“迟”、“速”表示单位时间振动疏密的观念。

“比”客观上比照两个乐音,判定它们频率相同就叫“比”

“平”主观上能动地去调节一个发音体,使它的频率和另一个乐音相同而可发生振动叫“平”或“调”

“和”两个乐音频率相同或可成简单整数比而共振时称作“和”或“调”

“应”因有频率称简单整数比的两个发音体,一件发生振动激发起另一件发生共振现象叫做“应”

§3 度、量、衡与黄钟的标准

古代黄钟的音高标准与度、量、衡密切相关,依律制度、量、衡或依度、量、衡制律称为“同律度量衡学说“。

§4 正律器及律数

1. 中国自古兼用管律与弦律。管律的正律器称为“律管”。旋律的正律器称为“准”或“律准”。有时也混用。

2. 律数:以振动体的长度作为律学计算的数据称为“律数”或“律寸”

(二)十二律位与旋宫理论

§1 正律、变律与十二律位体系

中国古代倾向于使用纯律音程的体系,有先秦的“钟律”和着重运用泛音徽位的七弦琴“琴律”。

“琴律”倾向于纯律音程的应用,可以看作一种兼含三分损益法与纯律三度生律法的复合律制。

平均律的应用:秦汉弦 、卧箜篌、魏晋以来的阮咸琵琶等

(三)多于十二的三分损益正、变律体系

§1 钟律

“钟律”在中国古代律学中泛指最早的定律法。

§2 琴律

自古相传有琴工在七弦琴上定徽位的方法。关于琴徽的最早记载见于刘安(公元前179-前122)的《淮南子。修务训》所谓“参弹复徽”,嵇康《琴赋》指出“徽以钟山之玉”。南宋朱熹在《朱子大全。琴律说》中,在理论上首次将七弦琴的有关实践经验纳入琴律研究的范畴。

徽位是影响琴律性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决定琴律在律制的主要性质。形成如下:

徽位序数 空弦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分节长度 1 7/8 5/6 4/5 3/4 2/3 3/5 2/1 2/5 3/1 1/4 1/5 1/6 1/8

音程 自然 小三 大三 纯四 纯五 大六纯八 纯八 纯八 两个 两个 两个 三

七度 度 度 度 度 度 度 度 度加 纯八 纯八 纯八 个

的转 加大五度 度 度加度加 纯

位 三度 大三 纯五 八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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