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物

更新时间:2024-06-14 13:15

主物是“从物”的对称。独立存在,与同属于一个所有的他物合并供一定经济目的使用起主要作用的物。如锁与钥匙、船与桨,锁和船都是主物。区别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法律和合同无相反规定时,从物的归属依主物的归属而定,在转让所有权时,从物应随主物一起移转。例如,农民到生产资料公司买拖拉机,生产资料公司在交付拖拉机时,同时也要交付必要的备件。参见“从物”。

主物(从物):凡能独立存在,但需共同使用,并能从中可以看出主从关系的二物或数物,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起从属作用的是从物,从物补助主物的效用。例如,拖拉机与拖犁便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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