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行法

更新时间:2023-08-29 17:12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

北宋都城开封官府衙门所需要的一切物资,均由京师诸行供应。但由于各级官吏上下其手,多多索取财物,各行所费钱财往往在官府所需物资的十倍以上,因而一些商贩、贫困百姓因作行户而破产者比比皆是。

于是,开封府肉行(供应官府肉类)的徐中正等人上书,建议由行户交纳免行钱后,行户的物资便不再送往官衙门。

熙宁六年(1073)四月,宋廷下令在市易务下专门设立“详定行户利害所”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免行法。八月,详定行户利害所颁布了免条例,按照各行获利的多寡向政府交纳免行钱,由吏人和免行户共同负责征收,免除各行对官府衙门的物资供应。

此后,宫廷及官府衙门所需一切物资的买卖,全由杂卖场、杂买务等根据市易所估物资价格的高低进行买卖。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