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4 17:28
内设机构(internal agent)是指独立机构(工作部门)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
所谓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
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股”或办公室,规范设置县区“股所级”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中央各部委(省部级)的内设机构为司室、局、厅(厅局级)。
如国务院办公厅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人事司,行政司,财务室(副司局级)。
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工作部门(厅局级)的内设机构为处室(县处级)。如财政厅内设各处室。
地级市的工作部门(县处级)的内设机构为科室(乡科级),如市委办公室的内设科室。
县区的工作部门(乡科级)的内设机构为股室(股所级),如县教育局内设各股室。
乡镇的工作部门为股所级,一般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