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摊销法

更新时间:2023-07-30 14:49

净值摊销法亦称“定率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一种方法。指按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 (在用低值易耗品原价减去已提摊销额)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可定为10%),按月计算摊销的方法。它适用于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每月领用和报废不均衡的低值易耗品。

概念

净值摊销法是根据每月尚未计提当月摊销额前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余价值(净值)和规定的摊销率,而求得每月摊销额的方法。

适用范围

净值摊销法适用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数量多、种类杂的企业。

计算公式

(1)每月应提摊销额=摊销率×计提当月摊销额前出租、出借包装物摊余价值

(2)计提当月摊销额前出租、出借包装物摊余价值=本月末出租、出借包装物账面原值-本月出租、出借包装物累计已提摊销额

基本要点

(1)对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额应按全部出租和出借包装物的成本综合计算。

(2)对包装物摊销一般不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3)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回入库时,其累计已提摊销额,一般按其原值的。50%转为库存已用包装物的摊销额;当库存已用包装物再次出租、出借时,其累计已提摊销额,再按出租、出借成本的50%转为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

(4)当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时,不再具体计算报废包装物是否已提足摊销,而是一律按报废包装物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差额,作为其累计已提摊销额进行注销。

评价

(1)优点:各期成本负担较均衡。

(2)缺点:工作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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