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组合

更新时间:2022-06-12 15:50

劳动组合是指我国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组合方式。其要点是: 在有关部门(单位) 监督指导下,按照编制定员,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单位行政与职工之间,自愿结合、层层调整劳动组织,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具体作法主要有: (1) 逐级招聘,分级组合 (以工厂为例,下同)。如,厂长招聘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招聘班组长,班组长招聘工人。(2) 民主选举,自愿组合。如在车间领导下,民主选班组长,后依据定员自愿结合形成班组。(3) 毛遂自荐,挑选组合。如,可自荐当班组长,经批准后即由其挑选工人组合成班组。(4) 指任委派,分配组合。如由车间主任选任班组长,由班组长在组内外挑选工人。对未被组合的待聘人员,或组织培训准备转业,或开辟新的生产就业门路,或限期寻找组合单位 (限期内只发基本工资)。限期满后仍找不到接受单位的,有的减发基本工资,有的停薪留职,自谋出路。

历史来源

中国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也曾用过这一名称,如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于1921年7月7日在上海设立的领导工人领导工人运动的机关,称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于1925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撤销,各地工会不再使用“劳动组合”这一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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