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

更新时间:2024-09-17 19:4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二)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三)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五)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六)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七)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八)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九)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外联络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承担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文物和博物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三)文物保护处。

承担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负责文物保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普查。

(四)博物馆处。

编制本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博物馆管理工作;

负责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交换的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博物馆间的文物展示与交流活动;

负责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管理工作。

(五)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

负责管理本市文物市场和文物经营活动;

负责文物拣选工作;

负责接收和管理检查没收的文物;

负责文物商店的设立审批;

负责对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核和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的审核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拟订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馆藏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考古科研处。

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考古发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指导、协调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拟订文物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国家及本市重点文物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负责组织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

(八)组织宣传处(人事处)。

组织协调本市文物和博物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处以上领导干部管理;

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张立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翠杰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高级监察官:滕修展

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褚建好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豪杰

一级巡视员:向德春

二级巡视员:刘正品

二级巡视员:刘洪昌

人员编制

市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11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8副。

其他事项

(一)市文物局的依法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职责,由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市文物局安全督查处)承担。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直属单位

首都博物馆

大钟寺古钟博物馆

徐悲鸿纪念馆

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

大觉寺管理处

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

正阳门管理处

北京艺术博物馆

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

白塔寺

北京古代钱币博物馆

北京辽金城垣博物馆

北京燕山出版社

北京文博交流馆

老舍纪念馆

团城演武厅管理处

北京市文物公司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

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

北京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北京市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

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北京市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被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3年6月6日,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和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入选2023年国家文物局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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