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家

更新时间:2023-05-26 22:18

医药分家引,是2009年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新医改方案已进入倒计时,两会一结束就出台,新医改将力争在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价。黄洁夫表示实施医药分家非常难,仅仅是个探索.将出台的医改方案与意见稿区别不大,基本没有变,但有配套方案会随着医改方案一起出台,对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的改革方面,重点会在中等城市先试点推行。之前争议较多的收支两条线的改革思路,已不再作为公立医院改革核心内容出现。黄洁夫介绍,医改实施方案细节逐渐清晰,大城市的公立医院还不会实施收支两条线,具体改革试点将会选择中等城市进行。

推行

取消药品加成,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实施起来难度很大。黄洁夫透露,在新医改方案中有提到,政府要对公立医院加大投入,但同时在分配机制上,要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数量、质量,作为考核依据,并结合科研,风险岗位,确定分配的标准,起到激励作用。

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对外透露的,公立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用药事费、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黄洁夫称,这在方案里也只体现为“探索”,不会马上大面积推行。

既然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尚不明晰,医院仍要靠收费或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得到收入补偿。那么,如何缓解看病贵问题?据介绍,将出台的新方案明晰了这一问题。即实现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付费方式来控制“过度医疗”,也就是发挥医保制度约束医疗机构,监督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的职能。

黄洁夫说,新方案也对医保保障水平、基金结余率等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包括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封顶线(最高报销水平)等。

澳门的政策

澳门社会的大多数居民,特别是中国籍人士在患病就医时,除了去二间医院外,一般都去散处于大街小巷的医务所、诊所,并就地取得药物治疗。1989年澳门政府宣布要执行医药分家法例,并于1990年9月19日颁布58/90/M号法令,对澳门从事药物业的活动及药物进行管制,包括中药店及配制中药方剂药厂的 活动,麻醉药物和精神科药物的交易及使用和药物的登记。澳门政府考虑到澳门社会的具体条件,决定这项法令颁布后设一个过渡时期以作缓冲,并设立一个由行政 当局、中华医学会、消费者委员会、药物商会、街坊会及一些工会的代表组成的药物政策关注委员会。委员会在认为社会条件成熟后,即可向澳门政府提出执行此法 令。90年代以来在澳门实行医药分家而又不分家的双轨制办法,即既容许医生仍然可在诊所供应药物给就诊的病人,但又可以在就诊病人的要求下,开处方给病人 到政府认可的药房购买药物。要改变现行的双轨制给药办法,实行医药分家,必须经过药物政策关注委员会讨论认为具备条件时,报请澳门政府批准,方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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