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

更新时间:2024-02-23 13:16

县级政府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

沿革与现状

中国的历史上,县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早在秦朝时期实行的郡县制下,县就已经作为一种行政区域存在。从历史到当代,县作为一级行政区域,一直没有多大的变化。

中国的县级政府,主要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旗、自治旗以及林区、特区政府。县一般作为农业为主的行政区域,以城市为主要辖区的县级行政单位,通常改称为市或者市辖的区。自治县、旗是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县级行政单位。根据《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2年底,中国共有284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包括1301个县、394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和3个自治旗,此外还有1个县级特区、1个县级林区和县级以上城市中的977个市辖区。

体制

从县级政府的地位来看,它是县级人大的执行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国家的行政机关。作为地方人大的执行机关,县级政府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接受其领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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