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主

更新时间:2022-05-15 10:55

名主是日本名田的占有者。平安时代 (公元794—1192年) 中期,班田农民分化,口分田、垦田私有化。国家不再按人身而按土地征税、摊派徭役,并登记土地课役负担人的名字。土地以占有者的本名登记称“名 田”,土地所有者称“名主”。名主须向国家纳税和承担徭役,在乡村中享有特权地位。丰臣秀吉 (公元1537—1598年) 推行“检地”后,名田取消。江户幕府时(公元1603—1868年)关东所称名主,就是村长(关西称庄屋) ,负责传达法令和征收年贡。

基本介绍

所谓名主(みょうしゅ·myoushyu)就是某些土地或庄园的领主,土地较多、较大的就是大名主,简称大名。

平安时代由来

平安时代(Heian Period) 是日本古代的最后一个历史时代,从794年桓武天皇将首都从奈良移到平安京(现在的京都)开始,到1192年源赖朝建立镰仓幕府一揽大权为止。

在奈良朝末期,朝廷与贵族势力之间的矛盾激化。为了削弱权势贵族和僧侣的力量,桓武天皇于784年决定从平城京迁都到山城国的长冈(今京都市),在那里筹建新都,命名为平安京,希望借此获得平安、吉利、安宁与和平。

由于平安京于794年完工,故史家常把794年作为平安朝的开始(也有一说784年决定迁都的时间作为平安朝的开始)。平安时代的称呼来自其国都的名字。

历史进程

进入公元9世纪,作为早期封建国家掠夺农民的土地制度——班田制已难以推行,逐渐崩溃,征课庸调已无意义。

桓武改革之后,为保证财源,便不得不采用新的租赋征课方式,“田堵制”(负名制)于是出现。田堵制就是让较殷实的农户每年承包一定面积耕地的经营,担负纳租责任。这种承包人称“田堵”(亦作“田刀”,“田部”),所承包的耕地称为“负名”,“田堵”承包耕地每年春天要向国家提出申请书(“请文”)订立契约。

田堵制的采用,一方面表明在班田停止后国家力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土地归农民所有,继续维持土地国有制;另一方面又表明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8世纪中期以来班田农民斗争的成果,即承认了农民对实际耕作的土地的占有。

“田堵”一词似乎就是来源于土地占有者在其所占土地的周围筑堵(墙)的习惯。当然由于规定契约一年一换,说明田堵的这种土地占有还是很不稳定的。随着田堵制的推行,政府征课租赋已不再按照公民户籍上的人头,而是按照登记在土地册上的田堵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了。

田堵制及名主

田堵制大约出现于公元9世纪。

后来田堵由于坚持斗争,得以逐步加强耕地的占有权,对耕地的占有相对稳定,给所占土地加上自己的名字,称为“××××名”。于是产生了“名田”,它的所有者称为“名主”。“名田”可以继承和转让,“名主”对“名田”的这种权责称为“名主职”。

“名田”一般是1至3町,个别的才达十几町或几十町,因而所有者有小名主(小名田堵)和大名主(大名田堵)之分。

小名主是富裕农民,自耕农,基本依靠自家劳力耕种名田,劳力不足者将部分名田租给“小百姓”,“作人”,“名子”等贫困农民。

大名主是“领主名主”,多在边疆地带。他们的名田经营方式不尽一致,或全部出租,或部分出租,没有出租的部分作为直营田自耕。在直营田里往往以具有半奴隶式依附农民身份的“下人”充作主要劳力。

名主虽然有大小之分,包括不同阶层,但在对国家的关系上他们的立场基本一致,因为国家对他们都同样征租和征调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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