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经纪商

更新时间:2023-12-09 11:23

专外汇经纪商foreign exchange broker专门在外汇交易中介绍成交,外汇经纪商充当外汇供求双方中介并从中收取佣金的中间商。

概念

任何活跃的外汇市场都有不少的外汇经纪商,在美国称为(Exchange Dealer),像股票市场的经纪商角色一样,外汇经纪商(Brokers)在外汇市场仅扮演着中介人(Intermediaries)的角色,是以赚取佣金为目的,其主要任务是提供正确迅速的交易情报,以促进外汇交易的顺利进行,为客户代洽外汇买卖汇兑商定,属于买主与卖主间,拉拢搓合,透过外汇经纪人的接洽,直接或间接自银行买卖。

外汇经纪商及经纪人本身中介人外汇交易的盈亏风险,其从事中介工作的代价佣金收入(Broker Fee or Commission),外汇经纪人因熟悉市场外汇供需情形,消息及图表的分析,以及汇率变化涨跌及买卖程序,故投资人乐于利用。

分类

外汇经纪人分两类:一般经纪人,即以自有资金参与外汇交易,自负盈亏,这时经纪人就是自营商;跑街经纪人,即代表客户进行外汇买卖,只收取佣金,不承担任何风险。

外汇经纪商

MM(Market Maker)

MM可翻译成造市商,它有交易席(Dealing Desk),即在你的交易过程中有人参与进来了,而不是完全无阻碍地自动把你的交易请求提交给银行。

STP(Straight Trough Processing)

STP直译的话就是直接处理,它的意思是你的订单没有经过人手而直接提交给银行。也即,它没有交易席(NDD)。

ECN(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

ECN直译的话是电子通讯网络,它也是NDD,也即包括了STP的大部分特性。

监管类型

NFA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节的规定,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是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商品交易法》第17节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法》第三章,该部分规定了期货协会的登记注册和CFTC对期货专业人员自律管理协会的监管。

FCA

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gency---FSA),该局于1997年10月由1985年成立的证券投资委员会(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组织)改组而成,作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拟成为英国金融市场统一的监管机构,行使法定职责,直接向英国财政部负责。

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机构,赋予了法定权力的金融服务及市场法案。“We are a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andfinanced by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我们是一家有限担保和融资的金融服务行业。The Board sets our overall policy,but day-to-day decisions and management of the staff a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Executive Committee。董事会制定的整体政策,但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决策和管理工作人员的根本责任。

●1998年6月完成了第一阶段改革,银行监管职能由英格兰银行转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拟于2001年执行,届时证券和期货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资管理监管组织(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个人投资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机构职责,将并入FSA。

FCA将取代FSA成为英国金融服务的监管机构,从2013年4月1日起,监管整个英国金融行业的独立的非政府机构——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FSA)将被取消,并将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ConductAuthority——FCA)和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RegulatoryAuthority——PRA)这两个新的监管机构所取代。即日起,嘉盛英国有限公司及其员工将受FCA的监管。FCA将制定并实施与FSA类似的规定,以保护消费者并确保市场运作的诚信。同时,FCA已声明将会对违反监管规定的公司进行严厉处罚。

ASIC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ASIC)。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于2001年根据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ASIC法案)成立。该机构是一个独立政府部门,并依法独立对公司、投资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使监管职能。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是澳大利亚银行、证券、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者。随着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的出台,ASIC从此把零售外汇交易市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一同监管,成为了澳大利亚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ASIC的基本职能体现在维护市场诚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市场诚信是指防止市场的人为操纵、欺诈和不公平竞争, 保护市场参与者免受金融欺诈和其他不公平行为的影响, 从而增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体现在通过充分、及时的市场信息披露, 确保公司、证券和期权市场的诚信和公正确保中、小投资者能够获取充足且确切的信息当投资者权益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遭受损失时, 可以通过适当的途径得到补偿。

ASIC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严格的执行力度,受到了各国投资者和监管同行的一致认可,一直以来都被公认为世界上最严格、最健全、最能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一。

鉴别外汇经纪商

外汇保证金经纪商为数众多,且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表面看来这些经纪商似乎大同小异,这给不少初入汇市的投资者在选择时造成不少的困难。投资者在选择时,概括起来有几种类型:

1.实惠型:看点差大小,开户是否给好处费,以及承诺其它好处

2.方便型:看是否有免费电话,是否有论坛,网站是否都是中文的

3.被动型:听推荐代理人的或身边朋友的推荐

4.独立型:参考别人的但不盲从,通过自己作全方位的调查和比较

在一个新兴的市场,比较多的是前 3类的投资者,在亚洲,也许还加上文化和地域的因素,与美国市场相比,前三类的投资者亦较多。客观来讲,前三类的投资者的选择方法都有欠缺之处。随着市场的发展,第 4类投资者的数量正在增加,他们在开户前,提出不少很深刻的问题,并作了大量的比较。这类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有二:其一,经纪商的可信度,这涉及到资金安全问题和订单的执行;其二,交易平台的技术性能,平台是否稳定,汇率是否实时。

本文将就如何判断经纪商的可信度作些阐述,希望对投资者尤其是第 4类型的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

首先,选择外汇经纪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看经纪商的所在国是否有监管机构,经纪商是否在监管机构注册。监管机构通常制定相应的行规,在不同程度上对经纪商的行为起约束作用,同时力图保护客户的利益。投资者可以通过它们的网站查询经纪商的注册情况,客户起诉备案,或提出投诉。

在线外汇保证金业务开始于 90年代后期的欧美市场,应该算刚起步,由于它的高风险性和投机性和监管的复杂性,各国政府持不同的态度。但一些欧美国家,还有日本以及香港,已经开始接受外汇保证金并对它进行监管。对外汇保证金进行监管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日本和香港。它们对外汇保证金的监管程度不尽相同。但共同的特点是,对外汇保证金的规范主要参照证券或期货的行规,而不单独立项,必要时,颁布专门的指南或条款进行补充,例如美国和香港。现将这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作个概述。

选择方法

外汇保证金经纪商为数众多,且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表面看来这些经纪商似乎大同小异,这给不少初入汇市的投资者在选择时造成不少的困难。投资者在选择时,概括起来有几种类型:

1、实惠型:看点差大小,开户是否给好处费,以及承诺其它好处。

2、方便型:看是否有免费电话,是否有论坛,网站是否都是中文的,等等。

3、被动型:听推荐代理人的或身边朋友的推荐。

4、独立型:参考别人的但不盲从,通过自己作全方位的调查和比较。

在一个新兴的市场,比较多的是前3类的投资者,在亚洲,也许还加上文化和地域的因素,与美国市场相比,前三类的投资者亦较多。客观来讲,前三类的投资者的选择方法都有欠缺之处。随着市场的发展,第4类投资者的数量正在增加,他们在开户前,提出不少很深刻的问题,并作了大量的比较。这类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有二:其一,经纪商的可信度,这涉及到资金安全问题和订单的执行;其二,交易平台的技术性能,平台是否稳定,汇率是否实时。

选择外汇经纪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看经纪商的所在国是否有监管机构,经纪商是否在监管机构注册。监管机构通常制定相应的行规,在不同程度上对经纪商的行为起约束作用,同时力图保护客户的利益。投资者可以通过它们的网站查询经纪商的注册情况,客户起诉备案,或提出投诉。

在线外汇保证金业务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欧美市场,应该算刚起步,由于它的高风险性和投机性和监管的复杂性,各国政府持不同的态度。但一些欧美国家,还有日本以及香港,已经开始接受外汇保证金并对它进行监管。对外汇保证金进行监管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香港。它们对外汇保证金的监管程度不尽相同。但共同的特点是,对外汇保证金的规范主要参照证券期货的行规,而不单独立项,必要时颁布专门的指南或条款进行补充,例如美国和香港。

收入测算

国际外汇市场中,按每一标准手(100,000美元,也是外汇交易的基本单位)计算,1个点就代表10美元。外汇保证金是放大100倍来交易的,换句话说,每1000美元就可以交易1手。下面以一个1万美元的客户帐户为例,测算该客户的经纪人的月收益率。1、若该客户按1万美元做2手的比例下单,每天做3-5次交易,则一个月的点差收益比例为:

0.5×10×2×3×20/ 10000=6% 0.5×10×2×5×20/ 10000=10%  即经纪人点差收益为6%—10%每月。由于买卖点差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妨将外汇经纪人的点差收益称为“固定收益”。

2、若该经纪人把客户的佣金调整为3个点,还是按1万美元做2手的比例下单,每天做3—5次交易,则一个月的佣金收益比例为:

3×10×2×3×20/ 10000=36% 3×10×2×5×20/ 10000=60%  即经纪人佣金收益为36%—60%每月。由于是否调整佣金及调整多少都是由经纪人自己选择的,我们不妨将外汇经纪人的佣金收益称为“浮动收益”。

因此,外汇经纪人的月收入等于他所介绍的客户资金总量的6%-60%。

其他收入

上述提到的是一般外汇经纪商或者可以理解为普通外汇经纪商的收入,那么对于一级代理商,这是一个数量少,但是资金量非常大的一个群体,

他们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他们是完全抛开了上溯提到的“点差收益”和“佣金收益”。

解析如下:

因为国内外汇市场不断的膨胀,作为新兴的投资行业。有实力的外汇代理商已经慢慢发展,并且已经取得了国际平台商的一级代理权限。

一级代理商他们是完全原始点差,没有佣金的,也就是说,不存在客户炒单,他们靠佣金或者自己私自加点差的方式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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