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20:34
安兴乡是以同安、重兴两乡,后合并为安兴乡,故而命名的地名。
解放前分属同安、重兴两乡,后合并为安兴乡,故名。
1956年同安、重兴两乡合并为安兴乡。1958年为炉头人民公社同安管理区。1961年为安兴人民公社。1983年为安兴乡。1998年11月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安兴乡并入石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