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所

更新时间:2020-07-25 17:22

审理所,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

沿革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

品级

置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职责

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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