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7-25 17:22
审理所,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
置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