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圣

更新时间:2024-09-04 14:53

封圣亦称“列圣品”,是天主教内的专门名词。即是在经过一定的调查核实程序之后,由教宗颁发谕令,宣布将某一或某些已故天主教徒的名字“列入圣人名册”,同时要求天主教徒将之作为楷模而加以敬礼。

概念

“封圣”是天主教内的专门名词,出现于公元5世纪。每一个被列入名册的教徒,教堂内可以供奉他的画像,教徒可以跪在像前诵经祈祷,求他把自己的请求转告天主。新教徒领受洗礼时还可取他的名字作为自己的“洗名(圣名)”。“圣人”分为“精修圣人”和“殉道圣人”两种形式。一般来讲,教徒在成为“圣人”之前,必须首先成为“真福”,宣布某人为真福,则称为“列真福品”。

由来

综观天主教会史,圣徒崇拜现象源远流长,但在10世纪之前都只是地方教会的一种自发行为,并没有特别的程序和仪式。到5世纪后才出现所谓“精修圣人”,而“列真福品”则是15世纪才出现的,17世纪以后逐渐变为“封圣”的先决条件。教皇的“封圣权”萌芽于10世纪末,从12世纪70年代即教皇亚历山大三世统治后期开始由教皇所独占。特兰特公会议(1545—1563年)之后,罗马教廷进一步强化了对“封圣”活动的管理。1588年,教皇西斯笃五世将此权力委托给圣礼部管辖。1969年,教皇保罗六世设立宗座册封圣人部和礼仪及圣事部,取代了原来的圣礼部。1983年,罗马教廷颁布《成全的神圣导师》宪令内,规定了地方主教在册封圣人的案由中应遵循的规则,相关程序更趋复杂。如“圣人”必须由当地天主教会领导人即主教申报;上级教会领导人接到申报后必须到实地调查核实;对于“精修圣人”,在“列真福品”及“列圣品”前都必须至少各行1个“神迹”且有证人作证(即候选人在生前死后为崇拜者创造的各种“奇迹”,如起死回生、治愈疑难病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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