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14:29
《史记》卷三〈殷本纪〉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
《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
君偃十一年,自立为王。东败齐,取五城;南败楚,取地三百里;西败魏军,乃与齐、魏为敌国。盛血以韦囊,县而射之,命曰“射天”。淫于酒妇人。群臣谏者辄射之。于是诸侯皆曰“桀宋”。“宋其复为纣所为,不可不诛”。告齐伐宋。王偃立四十七年,齐湣王与魏、楚伐宋,杀王偃,遂灭宋而三分其地。
《龟策列传》
﹝纣﹞杀人六畜,以韦为囊。囊盛其血,与人县而射之,与天帝争强。
《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
《梁书·武帝纪上》:“至于悖礼违教,伤化虐人,射天弹路,比之犹善。”
唐 杜甫 《寄岳州贾司马巴州严八使君五十韵》:“浪作禽填海,那将矢射天。” 杨伦 笺注:“二句更恶其不自量而敢於犯上也。”
唐 李贺《梁台古愁》:“撞钟饮酒行射天,金虎蹙裘喷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