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完

更新时间:2023-08-29 20:48

林完(1088年—1152年),字彦实,后更名光,宋朝漳州人,后入仕高丽,官至守司空,尚书左仆射、判秘书省事。

人物生平

政和二年(1112年,天庆二年),林完随着来高丽做生意的商船来到高丽,请求高丽让他当官。

天庆四年(1114年),林完在高丽科举中获乙科及第,授监门卫录事。

戊戌年(1118年),拜詹事府注簿,不久改礼宾注簿兼宝文阁校勘,又调任国子博士。

癸卯年(1123年),擢授右正言、知制诰。

甲辰年(1124年),调任左正言。期间上疏请求新王王楷“引见儒臣讲论经”,又指出“丁男壮士大半属浮图,而膏田夏屋尽为所有,兵农日减,服事夷狄(金朝),甚为朝廷痛惜之”。右正言石倚廷因弹劾王楷的外祖父李资谦而被贬谪远方,众,同僚都畏惧李资谦的权势而不敢申救,唯独林完为他喊冤。不过这些谏言都未被接纳。

此后,林完历任右司谏、礼部员外郎、工礼部郎中、国子司业、直宝文阁待制,皆兼知制诰。又在己酉年(1129年)与金富辙(金富仪)等轮流入直新设立的御书所,充当顾问,在王楷闲暇时为他讲授经史诸书。王楷又宠幸和尚妙清,林完援引宋徽宗宠幸林灵素而导致靖康之变的教训来劝谏,请斩妙清头以答天谴,王楷不听。妙清之乱被平定后,王楷于丙辰年(1136年)七月拜他为中书舍人,作为嘉奖。其后历任礼部侍郎、宝文阁学士、国子祭酒、知都省事、国子监大司成、户部尚书、礼部尚书、集贤殿学士、太子宾客等职,大约在此期间改名为光。

皇统七年(1147年)十二月,擢为知枢密院使。

皇统八年(1148年)正月,兼都兵马使。三月,迁枢密院使、判秘书省事。

天德二年(1150年)夏,他称病辞职达一个月。言官认为他请假时间太久,不应在枢密院任职。国王王晛遂调任他为守司空、尚书左仆射、判秘书省事。

天德四年(1152年,宋绍兴二十一年),他提前五年告老致仕,六月二十八日去世,享年六十五岁。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林完有在甲寅年(1134年)所上的《灾异上书》传世,被收录于《高丽史》及《东文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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