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清

更新时间:2024-06-09 21:58

王明清(约1127—约1202),字仲言,颍州汝阴(今安徽阜阳)人,南宋官员、学者,文学家王铚次子,历任朝请大夫、宁国军节度判官、泰州通判,官至浙西参议,撰有《挥麈录》,对两宋之交时的史料起到了补足的作用。

人物生平

王明清(1127年-1202),字仲言,汝阴(今安徽阜阳)人,王铚子。绍兴十年(1140年),方总角,侍亲居山阴。三十二年(1162年),以外舅方滋帅淮西,侍行至建康,见张孝祥。孝宗即位,得补官。乾道初,奉祠居山阴,他鉴于南渡后史料散亡,遂多方搜采旧闻遗事,撰《挥麈录》,所记宋代政事、制度札记,颇为详尽,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及《高宗实录》所采。淳熙四年(1177年),至临安,获登李焘之门。淳熙十二年(1185年),以朝请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绍熙三年(1192年),为杂买务杂买场提辖。居临安七宝山,撰《挥麈后录》。四年,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五年,添差通判泰州,撰《挥麈第三录》。庆元间,寓居嘉禾。嘉泰(1201-1204年)初,为浙西参议官(楼钥《参议方君墓志铭》)。

王明清与尤袤陆游李焘等素有交往,以史学知名,父兄并称博学(赵不谫《挥麈录跋》),王禹锡《挥麈后录跋》称其“雅健之文,著述之体,诚有所自来”。《四库全书总目》称其“博物洽闻,兼娴掌故,故随笔记录,皆有裨见闻”(卷一四一)。《全宋诗》卷二三三八录其诗一首。文收入《全宋文》卷五三七九。事迹见《挥麈录》跋、《玉照新志》卷四、《至元嘉禾志》卷一三、《宋史翼》卷二九。

著述介绍

《挥麈录》二十卷(《挥麈前录》四卷、《后录》十一卷、《第三录》三卷、《馀话》二 卷,有宋龙山堂刻本、《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汲古阁影宋抄本、1961年 中华书局校点本)

《玉照新志》五卷(一作六卷)( 有《学津讨原》本、1991年上海古籍 出版社校点本)

《宋朝宰辅拜罢录》四卷

《投辖录》一卷(有《四库全书》本、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

《摭清杂说》一卷

《清林诗话》等。

其中在以详记史事为主的《挥麈录》及《玉照新志》中,他不仅能够继承北宋传统笔记的编修体例及其记事特色,而且还能凭借博闻强识的自身优势,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采取存录基本文献史料、注重汇聚当时诸多人物及事件的记事方法,主要用来补足处在南北宋之交时的史料史实不足。

相关研究

王国维《诚斋挥麈录》(见《王国维遗书·庚辛读书记》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印行)

张家驹《王明清事迹编年考略》、《王明清〈挥麈录〉辩证标题》

徐规的《〈挥麈录〉证误》(见《仰素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吴晓萍《〈挥麈录〉与王明清的学术成就》(《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藏书世家

祖父王莘,字乐道,曾学于欧阳修;父王铚,均为藏书之家。少承家学,习知历朝史实及典章制度。历事孝宗、光宗、宁宗三代,历官滁州来安令、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泰州通判、浙西参议官。陈傅良曾推荐他修史,未成。他鉴于南渡后史料散亡,遂多方搜采旧闻遗事,成《挥麈录》20卷,分前录、后录、三录、余话,所记宋代政事、制度札记,颇为详尽,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及《高宗实录》所采。家富藏书,他亦喜聚书,所著《挥麈录·后录》中记述其家藏图书渊源甚详:先祖留心典籍,所藏书数万卷,皆手自校雠。贮之于乡里,汝阴士大夫,多从而借传。后在安陆和汝阴两处的藏书被德安知府陈规掠走大半。南渡后所至穷力抄录,亦有书数万卷,后为吴彦猷、秦熺夺去大半。至王明清时,家虽有书,但已中落。该文不仅叙述了其家藏的源流,对宋一代官府藏书、官职之设、献书之举及其文献流变亦多所记载和论述,对研究北宋和南宋初的公私藏书史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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