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罢工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1-20 14:34

省港罢工委员会为了加强对省港几十万罢工工人的统一领导而成立的委员会。1925年7月成立于广州。

历史沿革

“五卅惨案”发生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省港大罢工,抗议英、日的暴行。为了加强对省港几十万罢工工人的统一领导,中共广东区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发起组织省港罢工委员会。

1926年6月26日,800名罢工工人代表召开会议,一致通过成立省港罢工委员会的提议,并讨论通过了《省港罢工委员会章程》。7月3日,召开成立大会,选举苏兆征为委员长,何耀全、曾子严为副委员长,李森(即李启汉)为干事局局长,汪精卫、廖仲恺、邓中夏、黄平为顾问。省港罢工委员会下设干事局、财政委员会、纠察委员会、保管拍卖处、审计局、会审处、拘留所、劳动学院、工人医院和一支2000余人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武装工人纠察队。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是罢工工人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代表按工人人数比例选举产生,代表大会讨论制定重大政策,审查、监督所属委员会、局的工作,并有权对不称职者予以罢免。罢工委员会权力很大,它得到广东国民政府的支持,代行了政府的一部分职权。它可以不通过政府,直接作出对整个广东省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命令,是一个带有一定政权性质和作用的机关。

1925年7月10日,罢工委员会宣布对香港实行封锁,使香港成了“饿港”、“死港”、“臭港”。为了扩大反帝统一战线,罢工委员会选派一批经过训练的优秀工人,组成农村宣传队,帮助农民建立农民协会和自卫军,号召农民支持罢工,促进了广东地区农民运动的迅速发展。1926年6月,广东国民政府宣布出师北伐。为了集中力量支持北伐战争,缓和与香港当局的矛盾,10月10日罢工委员会宣布取消对香港的封锁。历时16个月的省港大罢工就此结束,作为罢工的领导机关——省港罢工委员会也就自行解散。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