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灭绝

更新时间:2024-08-27 10:58

种族灭绝(英文:genocide)是指人为的、系统性地、有计划地对一个民族或一些民族进行灭绝性的屠杀。

基本定义

194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60A号决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简称CPPCG条约。该条约于1951年1月12日生效。其中第二条对种族灭绝行为定义如下:

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犯有下列行为之一:

1.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2.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3.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4.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成员生育

5.强迫转移该团体之儿童至另一团体。

相关来源

种族灭绝一词最早由波兰籍犹太法律学者拉法尔·莱姆金(RaphaelLemkin)在1944年提出。其中“genos”来源于来源于希腊语“génos”,意思为部落或家庭;后缀“-cide”来源于拉丁语“cidium”或法语“cide”,意思为杀害。

奴隶社会起,种族灭绝就已经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种族灭绝罪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和反对。

残忍事件

印第安人种族灭绝

发生在18-19世纪的美洲大陆的美国实行了一系列对印第安人的文化和种族灭绝政策,由于其导致的美洲印第安人的大灭绝,这些行为和政策被统称为印第安人大屠杀

在第一个欧洲国家西班牙到达美洲大陆之前,美洲大陆居住8000万印第安人,美国区域居住1000万以上的印第安人。

经过西班牙等侵略者的屠杀后印第安人几乎死绝!

赫雷罗人和纳马人种族灭绝

据德国媒体报道,1884年到1915年期间,德意志帝国的军队残酷镇压了纳米比亚民众的反抗,成千上万人遭到杀害。1904年至1908年期间,德国军队被派至埃雷罗镇压当地起义。史学家普遍认为,当时居住在该地区的约8万赫雷罗人中有多达65000人丧生,约2万纳马人中至少有1万人丧生。

当地时间2021年5月28日,德国政府正式承认,其在20世纪初对纳米比亚赫雷罗人纳马人犯下了种族灭绝的罪行。德国将设立一个总额为11亿欧元的基金,用于当地的社会福利项目,改善受害原住民地区社区的民生发展。德国外交部长马斯将于6月初前往纳米比亚签署该声明。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将在纳米比亚议会面前为德国的罪行正式道歉。

亚美尼亚大屠杀

1915年至1917年,奥斯曼帝国对其境内亚美尼亚人进行驱逐、屠杀、抢劫、强奸,受害者达150万之众。联合国、欧洲议会比利时、法国、希腊和俄罗斯称这宗屠杀为“违反人性的罪行”,联合国于1978年将此事件定性为“种族灭绝”,即亚美尼亚大屠杀

犹太人大屠杀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通过种族清洗屠杀了近600万犹太人,除此之外纳粹德国也系统地对欧洲的吉普赛人同性恋者、苏联战俘、耶和华见证人、政见不同人士进行屠杀。

卢旺达种族大屠杀

卢旺达种族大屠杀20世纪90年代,胡图族政府军与图西族卢旺达爱国阵线爆发冲突,冲突引起卢旺达全国范围内的种族仇杀。从1994年4月6日至1994年6月中旬,胡图族图西族及胡图族温和派进行了有组织的大屠杀,共造成约80万至100万人死亡。

斯雷布雷尼察屠杀

1995年7月波斯尼亚战争期间,拉特科·姆拉迪奇领导下的塞族共和国军队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斯雷布雷尼察进行大屠杀,造成大约8000名当地穆斯林男子死亡。2004年4月,海牙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将此次事件定性为种族灭绝,国际法庭也确认此事件为种族灭绝。

达尔富尔冲突

苏丹达尔富尔地区于2003年起爆发冲突据估计已有45万人死于暴力与疾病之下。美国时任国务卿鲍威尔于2004年9月9日把该事件定性为种族灭绝,但联合国2005年认定苏丹政府在达尔富尔的行动不是种族灭绝。

南非向国际法院起诉以色列在加沙实施种族灭绝

当地时间2023年12月29日,南非向联合国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地带实施种族灭绝。国际法院的陪审团将于格林尼治时间1月26日12时宣布是否对以色列采取紧急措施。

2024年1月11日至12日,国际法院开始就以色列被指控在加沙地带实施“种族灭绝”的案件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南非团队进行大约3个小时的陈述,以色列团队在次日也用约3个小时对相关指控进行回应。2023年12月29日,南非提交了一份长达84页的诉状,称以色列违反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相关法律

国际

在一国无法或不愿对灭绝种族罪提起诉讼时,依照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国际法庭将对国际性灭绝种族罪提起诉讼,惩治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规约要求其缔约国能在立法方面给予支持,与国际刑事法院进行合作并在必要情况下对国内刑事法进行调整。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使国际人道法能够更好的被各方遵守,避免有罪不罚的状况发生,并对犯罪者产生威慑力。

比利时

比利时于1993年通过全球审判法,容许在国内起诉任何在世界上犯了种族灭绝罪的人。这项决定使得即使行凶者与比利时无直接关系、或受害者非比利时公民或住民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比利时进行法律诉讼,此举深得众多人权组织的欢迎。

2003年,在一次因发出逮捕令而被告上国际法庭的事件发生后,比利时废除了全球审判法,但在废止前已受理的案件审讯仍在进行,包括卢旺达种族灭绝,以及前乍得总统Hissène Habr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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