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坡遗址

更新时间:2024-07-18 15:31

西水坡遗址,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西南隅,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为新石器时代经东周至汉代的遗址。

历史沿革

1987年5~11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濮阳市文管会、博物馆、文物队西水坡遗址进行了第一次发掘。

1988年3月11日~9月25日,对西水坡遗址进行了大面积的发掘。发掘探方90个,探沟30条,连同1987年,发掘面积共5000多平方米。1988年,共清理出房基4座,窖穴227个,陶窑5座,墓葬148个,瓮棺葬38个,东周时期的大型排葬坑28个。

遗址特点

综述

西水坡遗址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揭露面积5000余平方米,以仰韶文化遗存为主,另有少量龙山文化的灰坑。仰韶文化遗迹主要有房基、窖穴和墓葬。

地层堆积

第1层:厚度0~1.10米,在探方中分布的不很普遍,主要发现于T215的西南部。红色,土质组腻,结构紧密,为胶质淤土,里面的遗物不多,除发现一些仰韶文化的陶片外,还出土二块出宋时期的瓷片。

第2层:厚度约0.10~1.10米,距地表0~1.20米。根据质色的不同,还可以分为2小层。2A层,堆积较薄,度0~0.20米,在两个探方中都是零星发现,土色浅灰,土质松软,含有少量红烧土块和草木灰,内含遗物不多,陶片较碎,能够看出器形的有仰韶文化时期的钵、罐、鼎等残片;2B层,厚度0.1~0.70米,土色黄灰,土质坚硬,内含有少量红烧土碎块,遗物较多,陶片以仰韶文化时期的为主,另外还有一些龙山和东周时期的陶片。同期墓葬M71、M90开在此文化层下。

第3层:厚度0.15~0.60米。距地表0.60~0.80米。根据土质土色的不同,可分为两个小层。3A层,厚度0.10~0.20米,距地表0.70~0.90米,黄褐色,质较松,内含有少量的红烧土碎块,遗物不多,以仰韶文化时期的陶片为主,也有一些龙山文化时期的篮纹陶片。M63,墓口开在该层下,打破第4层;3B层,0.15~0.20米,距地表0.80~1.00米。黄灰土,土质较松软,里面含有大块红烧土,遗物不多,有仰韶文化时期的鼎、钵、碗等残片,另外还有一些兽骨。

第4层:厚度0.10~0.60米,距地表0.9~1.50米,土质较松,内含大量红烧土块,遗物较多,陶片中能够看出器形的有红顶碗,彩陶体,深腹罐,盆形鼎等,另外还有一件完整的石磨盘,出土较多的石器残片和兽骨。

第5层:厚度0.10~0.65米,距地表1.15~2.15米,分两小层。4A层,厚度0.10~0.65米,在探方中分布普遍,土色浅灰,土质松软,含有少量的草木灰和红烧土碎粒,遗物有泥质红陶盆、钵、小口瓶、砂质罐、鼎的残片,另外还有不少石器残片和兽骨;4B层,主要发现于T216中,厚度0.25~0.40米,土色灰白,土质细腻,遗物不多,出土有一些钵片和罐片,另外,还有一件石弹丸和骨器,同期灰坑H91坑口开在该层下。

第6层:厚度0.10~0.65米,距地表1.75~2.30米,土质松软细腻,出土有盆、钵、罐、瓶等陶器残片,另外还有不少石器残片和兽骨,第三组蚌图的灰沟口开在该文化层下,坐落在第7层上。

第7层:厚度0.15米左右,距地表270~2.85米,土色红褐,土质细腻,遗物较少,发现有数块碗和罐的残片。

根据T215、T216地层和遗迹中的遗物,第1层属于唐宋时期的淤土层,第2层属东周时期的堆积,第3层属龙化时期的堆积,第4层以下为仰韶文化时期的堆积。从出遗土物看,仰韶文化的遗存可以分为两个大的发展阶段,每段又可以分为早晚两期,第4层和第5层属于仰韶文化的晚期阶段,即第二阶段的堆积,第6、7层属于仰韶文化的早期阶段,即第一阶段的堆积。

仰韶文化第一段的文化遗存

仰韶文化第一阶段的遗存,有壕沟、灰坑、墓葬和蚌壳摆塑的图案。壕沟、有大有小,大的宽而深,小的窄而浅。大型壕沟宽度约8米余,位于遗址的东部,中间有一个缺口,从壕沟的南端有向西拐的趋向分析,很可能是环绕村落的一周。窖穴都发现于壕沟的内侧。形状有圆形和楠圆形两种,多数为口大底小,仅有少数为口略小于底的袋形坑。

蚌壳摆塑的动物图案,一共发现三组,第一组蚌图位于第4层下打破第5层,其造型有龙和虎两种,分别摆塑于第45号墓主人的左右两侧。第二组蚌图摆塑于M45南面20米处,T176第层下打破第5层的一个浅地穴中。其图案有龙、虎、鹿和蜘妹等。其龙头朝南,背朝北;其虎头朝北,面朝西,背朝东,龙虎蝉联为一体;其鹿卧于虎的背上,特别像一只站立着的高足长颈鹿。蜘蛛摆塑于龙头的东面,头朝南,身子朝北。另外在蜘和之间,还有一件制作精致的石斧。第三组蚌图,发现于第二组动物图案的南面T215第5层下(打破第6层)的一条灰沟中,两者距约25米。灰沟的走向由东北达西南,灰沟的底部铺垫有0.10米左右的灰土,然后在灰土上摆塑蚌图。图案有人骑龙和虎等。人骑龙摆塑于灰沟的中部偏南,龙头朝东,背朝北,昂首,长颈,舒身,高足,背上骑有一人,也是用蚌壳摆成,两足跨在龙的背上,一手在前,一手在后,面部微侧,好像在回首观望,虎摆塑于龙的北面,头朝西,背朝南,仰首翘尾,四足微曲,鬃毛高竖,呈奔跑和腾飞状。另外,在龙的南面、虎的北面、龙虎的东面,还各有一堆蚌壳,龙南面的蚌壳面积较大,高低不平,成堆状。虎北面和龙虎东面的两堆蚌壳较小,形状为圆形,在龙虎的西面还有一舒身展翅的飞禽,因被两个期灰坑打破而看不出是什么图形。在飞禽与龙之间还用蚌壳摆一个圆圈。另外在这一层位上,还有许许多多零星的蚌壳,似乎也并非随便乱扔的。

仰韶文化第二段的文化遗存

仰韶文化第二阶段的文化遗存有房子、窖穴、陶窑、墓葬、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房子的形状有圆形、椭圆形和方形几种。这个阶段早期的房子均为半地穴式,房子的中间有灶,一边修有门道,四周有柱洞。房基面往往用一种细腻的土铺垫;晚期的房子其结构均为平地起建,墙壁为木骨结构,底部和四壁均经过火的烧烤,坚固防潮,修筑的较讲究。窖穴的形状有圆形、圆形、方形和不规则形多种。有的为简状,有的为锅底状,有的为口小底大的袋状坑。墓葬有一次葬,也有二次葬,有单人葬,也有多人合葬。墓中绝大多数没有随葬品,仅有个别墓中随葬一、二件石器。瓮棺葬,为小孩墓,葬具有两鼎相扣,鼎钵相扣,鼎盆相扣的几种,其中以两鼎相扣的居多。

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存

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存,有灰坑、墓葬和瓮棺葬。灰坑的形状多数为口小底大修筑比较规整的袋状坑。也有少数口大底小或口底相等的筒状坑。墓葬有成人葬和儿童葬之分,成人墓,每墓均有一个较小的墓坑,有的填埋于废弃的灰坑中。墓中没有随葬品,也没有葬具,葬式为仰身直肢。小孩墓为瓮棺葬,葬具为两罐相扣。

东周时期的文化遗存

东周时期的文化遗存,有灰坑、墓葬和大型排葬坑。灰坑的形状多为修筑规整的袋形坑。葬多为竖穴土扩墓。多数基中有二层台,个别还有腰坑,每墓仅埋一人,有的头朝东,有的头朝北,葬式有仰身直肢的,也有侧身曲肢的,墓中一般没有随葬品,仅有少数墓中随葬有带钩、陶豆,陶盂、陶壶、陶盆、鸭嘴形器和陶匜等。

汉代的遗迹

汉代的遗迹,发现陶窑两座,形状为椭圆形,有窑室,火膛和火口几部分,但都破坏的比较严重。难以复原其全貌。

文物遗存

仰韶文化第一段的文物遗存

生产工具有石器和骨器,其中以石器为多,制法均磨制。器物的种类有斧、铲、锛、弹丸、骨针、骨锥等。生活用具的陶器,陶质以泥质红陶为多,砂质红陶次之,泥质灰陶的数量较少,另外还有少量泥质黑陶和用瓷土烧制而成的精陶。器物的种类有敛口深腹平底盂、敛口卷沿深腹平底罐,上粗下细横断面为圆形的柱状陶支架、平底下粗上细呈尖状的陶支架、小口折沿鼓腹平底的三足灶、敞口深腹平底碗、小口双耳鼓腹平底双耳罐、敞口折沿深腹平底盆、敛口折沿鼓腹平底盆等。

仰韶文化第二段的文物遗存

生产工具,以石器为多,骨器和陶器较少,制作的方法有打制的也有磨制的,器物的种类有斧、铲、刀、凿、磨盘、磨棒,骨锥、骨针和箭头等。生活用具的陶器,陶色以红陶为多,灰陶较少,并且多为红顶碗的腹部和底部。

龙山文化时期的文物遗存

生活用具的陶器,陶质以灰陶为多,红陶和棕陶次之,另外还有少量的黑陶。器物的表面多素面,部分砂质陶上饰有篮纹、方格纹、附加堆纹和花边。

东周时期的文物遗存

东周时期的文物遗存有陶豆,豆柄较高,口部有变化。

研究价值

西水坡遗址的发掘,对于探索豫北、冀南地区仰韶文化的分期,探讨仰韶文化的社会性质,研究龙的起源,研究中国战争史,美术史以及黄河变迁时都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保护措施

2013年3月5日,西水坡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西水坡遗址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西南隅。

交通信息

自驾:自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人民政府开车前往西水坡遗址,路程约3.8千米,用时约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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