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县

更新时间:2023-03-10 10:29

集宁县是内蒙古的一个历史地名。1921年(民国10年)10月,由丰镇、凉城、兴和三县辖地析置集宁招垦设治局(或称平地泉设治局),以古代集宁县、集宁路之集宁得名,局所驻地平地泉(今察右前旗平地泉镇),1922年(民国11年)12月升格为县,治所仍旧。

相关介绍

位于绥远省境之东部偏北,在北纬41度10分至42度40分,东经112度40分至113度45分之间,东西广约210里,南北袤约180里,面积约为27200平方里。全县辖境为察哈尔正红旗、正黄旗地,西部属正红旗五、六、七、十、十一各苏木地,东部属正黄旗六、七、九、十各苏木地。

东至泰来乡70里接兴和界,西至白银厂汉150里凉城县界,南至十号村35里接丰镇县界,北至宝山石村90里接陶林县界。东北至大盈乡80里接察哈尔商都县界,西北至灰腾梁90里接陶林县界,东南至马家村30里接丰镇县界,西南至大湾子村40里接丰镇县界。县治距省治220里,铁道计13站330里。县治东距兴和县治150里,西距凉城县治220里,南距丰镇县治县150里,北距陶林县治130里。

民国三十七年(1948)9月27日,集宁解放,成立集宁市。1949年9月绥远和平解放,撤销集宁市建制改为集宁县,市区定为集宁县城关镇(1951年8月改称平地泉镇)。

1956年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平地泉镇,设立集宁市,平地泉镇人民委员会更名为集宁市人民委员会,隶属于平地泉行政区。

1957年10月1日,撤销集宁县,将集宁县所辖区域分别划归集宁市、察右前旗和察右后旗管辖。

行政区划

1922年—1937年集宁县下辖4区,57个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区设于县城,辖15乡82村。有集贤、永宁二镇;乡有:颐寿乡、意盛乡、安和乡、富和乡、裕厚乡、伦明乡、厚生乡、恒美乡、吉盛乡、祥盛乡、和盛乡、同庆乡、裕良乡、裕丰乡、德润乡。

第二区设于弓沟,辖11乡26村。乡有:临财乡、亨茂乡、大盈乡、利益乡、孚惠乡、保合乡、德丰乡、前同善乡、后同善乡、泰来乡、义昌泉乡。

第三区设于贲红,辖14乡63村。乡有:发福乡、泽普乡、有余乡、太和乡、集乐乡、咸乐乡、阜丰乡、古城乡、德裕乡、安居乡、德厚乡、地预乡、天太乡、新安乡。

第四区设于东卓资山,辖17乡7村。乡有:和顺乡、仁义乡、荣耀乡、富和乡、吉庆乡、大有乡、庆云乡、魁盛乡、同兴乡、前东胜乡、后东胜乡、马盖图乡、福庆乡、四苏木乡、前财裕乡、后财裕乡、前财旺乡、后财旺乡。

人口

全县人口情况为:1929年(民国18年)时,全县有10087户,共计男女56029人;1930年(民国19年)时,全县有10297户,共计男女56029人;1931年(民国20年)时,全县有8924户,共计男女64054人,1933年(民国22年)与1931年人口数字相同。1936年(民国25年)时,全县有10689户,总人口59412人;各区情况为:第一区有3783户,20269人;第二区有1266户,9582人;第三区有1752户,10007人;第四区有3888户,19554人;每平方里平均0.39户;每平方里平均人口为2.17人;每户平均人口为5.56人;男女比例为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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