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档案局

更新时间:2023-10-11 17:27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工作职能

龙泉驿区档案局:

龙泉驿区档案馆:

集中管理龙泉驿区区级机关、乡镇、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文化事业机构,并负责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服务和利用。

龙泉驿区档案局、档案馆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的管理体制。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协助处理政务、党务、协调部门工作;

2.承办收发文处理和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资、统计、计划生育、普法治理、目标管理等工作;

3.搞好后勤服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

(二)业务指导(行政许可服务)科

1.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3.负责全区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全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5.负责全区档案行政审批工作。

(三)档案管理科

1.负责收集和接收区级机关、街镇乡机关、群众团体、区直属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有关历史档案,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统计、编研、安全保护、提供利用等工作;

3.负责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

5.负责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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