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

更新时间:2024-07-26 13:06

会计硕士(Master of Accountancy),是一项专业学位,是为了培养面向会计职业的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全国首批获得会计硕士(MPAc)办学资格的单位有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湖南大学

会计专业学位类别概况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需要,多渠道培养会计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于2004年和2022年批准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和会计博士专业学位。

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始终坚持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突出实务导向,注重质量优先,建立健全教育培养标准和质量监控体系,鼓励培养单位探索特色教学方法、加强产学协同、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了基本标准统一、优势特色各异的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

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人才是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会计人才是重要人才资源,打造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人才队伍,提升会计行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是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将主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技术革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培养体系、健全产教融合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和业务能力,拥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和领导能力,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人才。

会计专业学位类别内涵

会计专业学位的核心研究领域主要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和审计等,这些内容广泛应用于各类组织和机构。财务会计是遵循相关会计准则或制度对相关经济活动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其目标是向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帮助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管理是通过对资金投放、筹集、运营和分配进行管理,以支撑战略、支持决策、服务业务、创造价值和防范风险,其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实现组织目标。管理会计主要服务于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参与单位规划、决策、控制、评价活动并为之提供有用信息,推动单位实现战略规划。审计侧重于社会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相关信息的有效性进行独立检查并发表意见,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信息信任程度的活动,其目标是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的可靠程度,从而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判断与决策。

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具备过硬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为基础条件,要求培养对象系统掌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拥有良好专业胜任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独立思考和沟通协调能力,对会计领域相关问题有较强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对会计的未来变革趋势有比较全面的领会与把握,能够自觉运用与时俱进的会计理念和方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财务转型升级、行业变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立足实务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应行业产业发展需要。产教融合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注重与行业产业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开发设置实践课程、编写精品教材、共建共享实习实践基地,设立“定制化人才培养项目”等,使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习实践训练,通过案例教学、案例开发、实地调研等,了解会计实务,提高实践应用能力。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应有实务界专家的深度参与。

会计专业学位类别服务面向

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人才所服务的行业领域广泛,涵盖大中型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等,未来他们可能成为大中型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的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财务分析、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经济管理和融合创新类工作,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会计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并能够提炼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实践创新,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相关概念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色在于:

1、既要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又要深入探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有规律;

2、必须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

3、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与保障制度,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培养质量;

4、需要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合理知识结构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队伍,并要积极选聘会计实际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培养会计硕士研究生;

5、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主要实行案例教学和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并要与会计实际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和合作,能提供良好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

学位设置

(2003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

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过硬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拥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国际视野、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过硬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拥有突出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国际视野、组织协调能力、战略思维和卓越领导才能,精通会计、经济与管理理论,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并能够提炼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实践创新,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人才,为大中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与政府、非营利组织、金融和中介机构等培养优秀管理人才,同时也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培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深厚理论功底的优质师资,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以职业为导向的会计专业学位项目的教学质量。

具体要求是: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为人民服务,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2. 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管理与审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财会工作的领导潜质;

3. 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开拓创新、应变、判断、决策、组织指挥与协调能力

4. 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处理对外事务的基本能力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培养对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相关专业人员,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经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复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全日制为在职学习。

四、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根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的要求,参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把握学位论文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精心做好培养工作。组织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可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位具有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五、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毕业时授予学位证毕业证

组织管理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有关培养工作。

2、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重视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抓好学科建设,理顺办学体制,试点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织,专人负责。

3、为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各试点单位每年先报送招生培养方案,经审核后确定各试点单位当年招生计划,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恰当时间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试点单位试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与督导,对违反有关规定,疏于管理,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的单位,将暂停直至取消其试点权。

5、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培养方案

会计专业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面向会计职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二)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后继续学习。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者三年。

五、培养方式

(一)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四)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并适当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五)加强实践环节。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六、课程设置教学管理

根据社会需求以及本单位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加强教学管理,做好培养工作。课程教学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

设置包括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的课程体系。

七、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基本要求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各有侧重,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要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转变教育观念,既要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又要深入探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有规律;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与保障制度,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培养质量。

加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培养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培养条件,是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要注重教师的职业培训,建立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合理知识结构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队伍,积极选聘会计实际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培养会计硕士研究生。要具备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的场所及设备条件,加强教材、课件、案例库建设和图书资料、网上文献信息数据库、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网络接入条件等教学设施建设。要与会计实际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和合作,能提供良好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

常见问题

答: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或者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9年开始主要招收应届毕业生.

1、工作经历是如何计算的?

答:指从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算起到报考当年的7月31日截止。

2、工作经验是否一定要会计专业

答:要求会计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并没有硬性要求,其他工作经验也是可以报考的。报考条件原则由各试点院校自己掌握。

3、报考会计硕士是否一定要学士学位?

答:原则上要求具有学士学位,没有学士学位也是可以报考的。报考条件原则由各试点院校自己掌握。

4、报考会计硕士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没有。

5、资格审查时需要哪些材料?

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名费、数码相片费、网上报名材料。

6、可否请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答:

答:不可以。因为报考考生本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当场拍数码照片,不能代为资格审查。

7、是否还需要单位介绍信

答:资格审查时不需要单位介绍信。

8、资格审查时要交大学成绩单吗?

答:不要。但在你报名时领到报名登记表后,你将必须从你的档案中或你毕业的学校提取成绩单复印件,并请档案保管单位或你毕业的学校加盖章,然后附在表中就可以了。大学成绩是对考生教育情况的一项考查凭证。

9、会计硕士报名和考试是什么时间?

答: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和11月份。

考试时间:每年的1月下旬。

报名及考试时间应以当年学位办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10、会计硕士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科目包括英语、综合能力(包括财数学、语文与逻辑),复试政治,专业课以及英语听力和口语。其中政治,专业课由各校单独组织命题,另两门为全国统考。

报考条件

根据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明确规定从2017年起,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录取的均为普通高等教育的统招学历(拥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证)在2016年已正式取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招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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